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余良省)为进一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强化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有效整治突出毒品问题,通山县公安局主动出击,戮力同心,坚持对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近日,大路派出所又成功规劝一名吸毒人员投案自首。
11月21日,大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线索,辖区内有一名涉嫌吸毒人员。
办案民警立即对此线索开展调查,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抓捕,但当民警赶往现场时吸毒人员已离开现场。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迅速调取周边监控,经过数小时的努力最终锁定嫌疑人焦某翔。通过进一步信息研判、实地摸排,发现嫌疑人焦某翔其已离开通山。
于是,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焦某翔,劝其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焦某翔对民警的规劝并不理会始终不愿意投案自首,办案民警便多次联系焦某翔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讲解禁毒法律法规及政策,阐明利害关系,敦促焦某翔早日投案自首。
最终,焦某翔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放下思想包袱,于11月23日主动到大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焦某翔如实供述其近期在武汉市汉口一家酒吧喝酒时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焦某翔的尿液进行依托咪酯试剂盒 (胶体金法)检测,结果呈依托咪酯阳性。
目前,焦某翔因吸毒被通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