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经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就可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费谁来缴纳?相关待遇如何申领?由哪些部分构成?来看今天的《社保服务小贴士》。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每个单位都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比如,王师傅是一名工厂职工,但下班后在一家物业公司兼职当小区保安,两家单位应分别为其参加工伤保险。某天,王师傅在小区巡逻时,被脱落的墙体砸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王师傅在兼职当保安时发生工伤,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应立即为其申领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王师傅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康复相关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物业公司要承担王师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若后期物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王师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娅:“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为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两类。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并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申领待遇。
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娅:“线上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站,点击省集中企保系统中,湖北工伤业务系统进行申领;线下则是到各个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呢?
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娅:“第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第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