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和市《2023年咸宁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现将《2023年通山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职业能力与就业管理股 阮国新: 0715--2889686
劳动关系股 陈如海: 0715--2889658
县劳动监察局 曹华锋: 0715--2880085
县人才服务局 孟 祥: 0715--2889719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通山县规范人力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网络招聘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咸宁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
业务;
(二)发布虚假或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地域、毕业院校、是否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
(三)向求职者收取押金等违规收费行为;
(四)假外包真派遣;
(五)人力资源外包或劳务派遣过程中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严重超过市场通常价格高额收取"人头费"等行为;
(六)网络招聘平台存在的采取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捆绑式消费、强制消费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违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 陈德胜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 辉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人才服务局局长
徐 明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成 员:程修明 职业能力与就业管理股负责人
陈伟生 劳动关系股股长
庞 煌 县人才服务局副局长
李 欢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
三、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为三个工作组:
(一)政策宣传组。负责起草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围绕整顿重点开展自查。(责任科室:职业能力与就业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县劳动监察局、县人才服务局)
(二)数据汇总组。负责督办、收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自查情况相关材料和表格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材料和表格;负责对口与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责任科室:职业能力与就业管理股)
(三)执法行动组。负责组织对县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单位整顿的执法检查;负责及时上报执法检查情况的材料和数据汇总。(责任科室:劳动监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管理关”。围绕整顿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开展全面摸排。
(二)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监管。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网络招聘服务开展情况,定期掌握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管理信息。规范网络招聘行为,指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监管。要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全面排查辖区内违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单位。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对未经授权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违规保存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接收。
(四)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要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发挥诚信典型示范机构带动作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建设。探索建立实施诚信情况分级管理,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整顿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底,分3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问题自查(3月20日至4月21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围绕整顿重点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顿规范(4月24日至5月15日)。县人社局协调县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等部门,围绕整顿重点开展集中整顿规范。
(三)进行总结评估(5月底前)。对专项整顿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总结经验做法,5月12日前对口报送县人社局相关职能科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成效显著。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调动和发挥社会方面的监督作用,多途径公布举报平台,并及时受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事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规违法经营者,为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助。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实行部门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
对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工作成果。要推动专项整顿与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相结合,聚焦问题,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整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建章立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用制度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附件: 1. 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查处问题清单
2. 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查处问题汇总表
3. 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自查表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