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7〕1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通山县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计划开展通山县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工作。
一、整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确保通山县工伤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决遏制制造业、建筑业和劳务派遣行业工伤事故高增长趋势,形成行业工伤预防常态化运作模式。
(三)采取工伤预防专业技术手段,通过工伤预防调研、培训和宣传,降低通山县工伤事故数量以及事故严重程度。
(四)加强工伤高发岗位职工防范意识,完善岗位防护措施,减少重点岗位事故的发生。
(五)通过落实滑到/摔倒/扭伤、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高发企业的隐患治理,预防该类事故的高发。
(六)增强骨折伤害表现的急救处理能力,减轻该类事故严重程度。
(七)提升企业工伤预防管理能力,完善工伤预防体系,减少或避免发生工亡事故。
(八)落实国家人社部和卫健委《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国卫职健发〔2019〕4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尘肺病防治工作。
(九)对工伤预防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工作模式”进行系统提炼总结,通过全媒体、高频次的宣传和报道,构建独具特色的“通山县工伤预防模式”,打造具有通山县特色的工伤预防名片。
二、工作原则
(一)以湖北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发布的《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7〕1号)相关要求为指导,扎扎实实开展通山县工伤预防工作,从根源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二)遵循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选择重点行业、企业和人员逐步开展工伤预防相关工作。
(三)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手段,针对通山县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工伤预防实施方案,精准施策。
(四)通过工伤预防工作实践,逐步探索,建立工伤预防长效管控机制。
三、总体规划
(一)采取抓一年、看三年、想五年的方式,每年进行相应大数据分析,制定当年度的精准化治理方案,做到有的放矢,逐步推进。
(二)始终把当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伤害作为管控的重点目标,采取系统化、延续性、多元化措施进行治理。
(三)第一年:通过系统排查,摸清重点企业的安全领导力、员工防范意识、设备安全装置、危险作业规范性等相关内容,总体遏制住建筑、制造、劳务派遣等重点行业的工伤增长趋势及重点企业事故高发的态势。
第二年:将重点企业和次重点企业纳入治理对象,针对第一年重点企业查漏补缺,深度治理;针对次重点企业进行精准施策,从而有效降低工伤事故数量。
第三年:重点企业、次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统一治理,侧重重点、次重点企业长效管控,综合治理一般企业,达成全面管控的模式。
第四、五年:织成一张系统管控网,全面管控住不同行业、企业伤害类型,实现“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伤害严重程度,降低工伤基金支出,增加工伤预防知识普及率,增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提高工伤基金使用效率”的工伤预防目标,形成系统化管控、全面预防的良好局面,完成通山工伤预防特色名片。
四、2023年工作方案
通山县工伤预防项目工作分成培训和宣传两个项目。培训项目采用政府招投标方式选取专业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组织开展;宣传项目采用和本地媒体、报社等合作模式,通过网络、电台、报纸、APP等方式进行工伤预防宣传。(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
五、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1.提出采购需求,参照政府采购程序,从具备实施基础条件以及相关项目经验的社会经济组织中确定承办工伤预防实施项目的机构。
2.以工伤事故大数据分析中的事故多发行业为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选取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工亡和高等级伤残工伤职工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高的重点企业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和宣传对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
第三方机构认真履行合同,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根据招标要求深入选取的用人单位巡查调研,形成事故隐患报告,制定具体的宣传和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材、课件,制作宣传资料,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实施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毕后,第三方机构向县人社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人社局对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全面总结,形成评估报告和总结材料。
附件:通山县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