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常有人靠印刷盗版书生财。现在,人们都习惯上网看书了,不法分子又跑到网站上悄悄“搬运”他人著作,转手卖给读者,殊不知,这同样是违法的。
近日,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一网站经营者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春玲说:“2021年7月26日,被告人王某通过中介平台,以人民币14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好书友网站,并在没有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该网站论坛上,存储传播了一万余部小说作品。”
去年,襄阳市一位网络小说作家发现小说论坛 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下,上传了他撰写的小说。在多次与网站联系要求下架未果的情况下,选择报案。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接警后,马上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据了解,该网站里上传的一万多部小说作品,全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而网友登录后想下载观看,则需要向网站支付一定报酬。为规避查处,该网站采用租用境外服务器、更换网站域名、使用虚拟货币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等方式经营,不过最终警方还是通过追踪资金流向,成功锁定网站经营者王某,并将他抓获归案。
襄阳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春玲说:“其支付宝账户,在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3月1日期间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人民币41万余元,该收入为王某经营好书友网站非法经营收入。”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