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通山公安:小小头盔保安全 莫等出事后悔晚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齐丹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篷是交通违法行为!不接受任何“不戴”的借口,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放在车座里、挂在车上,通通都要处罚!

通山交警

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严查严管

对查处的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非法安装遮阳篷等

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

还会对违法人进行曝光

今天

让我们来曝光这些

不戴头盔的“骑士”

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行为人:张*高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吴*平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01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邓*柱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6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谢*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08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邓*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12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程*山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20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姜*裔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23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人:朱*容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28分

违法地点: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路段

严查!严处!!严惩!!!

骑乘电动车

不戴安全头盔

非法安装遮阳篷、无牌无证等

交通违法行为

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

乱停乱放的停车乱象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法守规,安全出行

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