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司法局 温情帮扶矫正对象

本报讯 通讯员曾忆报道:“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和关心,让我觉得生活有了希望,有了这份工作,我对以后的生活也有了盼头,我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工作和生活……”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眼眶湿润地对前来走访的通山县司法局社矫工作人员说。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自2022年3月入矫以来,在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表现较好。在一次走访过程中,通山县社矫局工作人员发现刘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家中有父母亲需要赡养,还有三个小孩在读书,经济和心理压力较大。

为了帮助刘某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完成社区矫正,社矫局工作人员了解到刘某之前在外打工时积累了一定的制鞋经验后,结合其个人情况和就业意愿,马上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局领导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某制鞋企业联系沟通,推荐刘某到该企业面试。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要有规范化的监管,更要有人性化的帮扶。近年来,通山县司法局通过入户走访、查看思想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就业意愿,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特长、工作经历等,通过提供就业指引、链接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重燃人生希望,有效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