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确立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
《办法》共7章24条,围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等关键环节,作出一系列政策安排。在职称体系方面,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在评价标准方面,规定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同时《办法》完善了评价机制,规定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