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告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驾驶员张欢欢同志,请你于2023年10月25日前回单位报到,逾期不回,我单位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实习编辑:张媛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