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 齐丹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安装雨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视线,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9月11日,在通山县老城区大桥头,交通民警开展交通违法巡查时,这样教育规劝市民要遵守交通法规。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通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羊城区开展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从9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为期100天。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通羊城区,整治的重点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且乱停乱放的;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安装遮阳篷、遮阳伞的;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的;驾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驾乘四轮电动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开始前,交警大队通过张贴《通羊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告》、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供舆论支持。
整治行动期间,交警大队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勤务时段,合理安排警力,紧盯主干道及周边道路,加强管控力度,增大巡逻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扎实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摩托车在街上横冲乱撞,不但自己不安全,也给他人带来不安全。城市文明和城市形象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交警开展这样的交通整治,非常好!”市民徐先生表示了赞成支持。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50余人次,查获酒醉驾案件46起,涉牌涉证案件4起,违法载人案件3起;未按规定佩戴头盔3000余人,拆除摩托车遮阳棚2700顶,张贴宣传海报300张,悬挂交通安全横幅15条,发放宣传单页10000余张,劝导教育群众7000余人次。
“凡是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进行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交警大队长王义全坚决表示道。
警方呼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支持、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