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威不容侵犯!通山公安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云上通山报道: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以来,通山县公安局重拳打击治安类违法犯罪,严密社会面治安管理,全面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9月10日,治安大队快速出击,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执法权威。

9月9日18时许,九宫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九宫山镇南成村一店铺内有人寻衅滋事,请求处警。接警后,九宫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违法行为人成某仁想将在陈某林店铺购买的两副未拆封扑克牌退回,两次被拒绝后,遂出言辱骂陈某林,使用店铺货架上的大瓶饮料将柜台玻璃砸碎。

在九宫派出所民警处置过程中,成某仁不但不听从处置民警劝告,反而威胁、辱骂民警。为防止事态升级,处警民警口头传唤成某仁前往派出所接受询问,但成某仁拒绝前往派出所接受询问,且持续对处警民警进行辱骂,将处警民警手臂抓伤,公然挑衅执法民警权威。

案发后,县公安局值班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治安大队抽调警力前往九宫山派出所进行查处。

经治安大队调查,成某仁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成某仁阻碍执行职务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配合公安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通山公安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