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徐涵 通讯员 柯国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依旧酒后开车,无视自己和公共安全,视交通法律法规为儿戏,直至违法犯罪才追悔莫及。近日,通山县一名女子,醉酒后驾驶汽车连撞五辆机动车肇事逃逸,不到30分钟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受到法律严惩。
据了解,7月31日21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情通报,在九宫大道老城区南门桥三岔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后,现场只发现一肇事车辆,肇事司机不知去向。据现场群众描述,肇事司机为一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走路摇摇晃晃,疑似饮酒后驾车,在事故发生后弃车往镇南中学方向逃离。
成先生
目击群众
大晚上我听到后面一声响,皮卡车撞前面的车,直接反弹过来,到我这边旁边来了,差一点点把我撞到了,当时我吓死,吓得我往里面跑。特别的危险。一看就是喝了酒的,喝酒开车真的很危险。
与此同时,辖区东城派出所也在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参与案件侦破工作,侦查民警当机立断兵分两路,一路留在现场开展走访勘查取证,另一路沿着肇事司机逃跑方向进行追查,寻找嫌疑人相关线索。约二十多分钟后,当民警巡查至镇南中学门口,民警发现路旁一麻辣烫店外,一黑衣女子趴在餐桌上睡觉,很像群众描述的肇事逃逸司机样貌,便上前询问。但该女子满嘴酒气,在酒精的作用下,又哭又闹,拒不配合。
金女士
目击群众
那天晚上,我在店门口坐着。有一个女的喝的醉醺醺的来到我店里,坐在这里睡着了。
徐文教
东城派出所
驻村辅警
群众说她往南门桥那里去了,我就是跟着交警一起,往南门桥那边追过去,在南门桥的镇南中学门口,当场将肇事的司机控制住,交给交警中队。
黄皓
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辅警
当时,我们发现嫌疑人时,她酒气冲天,又哭又闹,拒不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
民警用手持终端确定该女子正是肇事逃逸车辆的所有人后,强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并于次日送至县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女子血液中乙醇浓度高达253.98ml/100mg,属醉酒驾驶。在铁的证据面前,该女子最终如实承认醉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经过。
现查明,该女子名叫程某红,女,39岁,九宫山镇寨头村人。据其供述,案发当天21时许,因感情问题心情十分郁闷,她与朋友一起聚会吃饭,在喝下约四杯白酒后,驾驶鄂W1***7小车,从老城区原电信局出发往南门桥方向行驶,行至南门大院门口路段时,与对向谭某东驾驶的鄂L3***3小车左侧发生碰擦后,程某红直接驾车逃离,继续往前行驶,行至南门桥三岔路口时,撞向停放在公路边的三轮电动车“鄂L3***6”和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程某红再次驾车逃离后,再次撞向三轮电动车前方约15米远路边停放鄂LD***0皮卡车和鄂LD***5小车的尾部后,最终肇事车辆直接冲向公路左侧人行道上停止不前。
目前,程某红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黄皓
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辅警
酒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残害生命健康,中断事业前程,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做拒绝酒驾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守护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创美好和谐生活。
(编辑:阮百川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