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交警:宣传引领夜查酒驾不放松

随着气温逐渐上升

群众聚会饮酒

消暑饮酒情况增多

酒后驾驶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为有效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山交警

深入推动夏季治安整治行动

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为落实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7月,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夏季出行特点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专项宣传及整治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过程中,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中队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系统分析研判,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检查卡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统一战线,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酒后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积极对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对涉嫌酒后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乘车人及未饮酒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讲,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杜绝酒驾”。同时,在九宫山风景区、南林桥镇、大畈镇等辖区,大队交法宣传员联合民间艺术团同台演出山歌小调《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快板《交通安全很重要》等贴近群众生活接地气的文艺表演方式,宣传酒后禁驾、“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常识。

7月1日至28日,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7起,其中醉驾28起、饮酒驾驶78起、二次酒驾11起,深入农村、企业、餐饮行业开展酒醉驾宣传5场,发放酒醉驾交通安全宣传单页1000余份。有效打击酒后驾驶重点违法行为,对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学法·守法

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防范酒驾醉驾

最保险、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广大驾驶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