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4人!通山警方侦破倒卖“上头电子烟”案

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柯国强 黄鹤群)听说过电子烟吗?吸一口就能立刻“上头”,保证你抽了还想抽。小心!这种“上头电子烟”千万碰不得!

近日,通山县公安局侦破这样一起倒卖“上头电子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缴获作案工具一批。

今年7月9日,县公安机关东城派出所民警黄鹤群等,在辖区开展“找堵防”工作时,发现一名青年精神恍惚,疑似吸食毒品后的症状,感觉不对劲。经民警仔细询问,得知该青年吸食“上头电子烟”后导致神志不清。经过深入摸排,民警了解到一名叫孙某的男子在销售贩卖“上头电子烟”。

经民警了解,这种“上头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药物成分,而“依托咪酯”为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是一种处方药品,虽不属于管制类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但属于国家监管的麻醉药品,将其用作毒品的替代品进行销售,破坏药品管理秩序,危害人体健康。

嫌疑人电子烟从哪里来?还有没有其他人员参与作案?黄鹤群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通山警方高度重视,指派东城派出所、禁毒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侦查小组,开展联合破案攻坚。

经查明,上述提到的男性孙某,现年24岁,通山通羊镇人,有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前科。侦查民警围绕孙某开展“情指行”缜密侦查,一个以孙某、阮某为首,集吸、贩、运一体的违法犯罪团伙逐渐地浮出水面。

经梳理,该团伙上下线清晰、分工明确,孙某负责联系通城籍上线何某购买电子烟,阮某、吴某则分别在孙某、何某授意下来往通山、通城运送“上头电子烟”。孙某从上线何某以每支约200元购买“上头电子烟”后,一部分用以自己抽吸,一部分则以每支约300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法利益。

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专案组认为时机已到,决定进行收网。7月17日,侦查民警在通山县老一中商业街附近,一举将孙某、阮某两人抓获归案。经突击审讯,孙某、阮某如实交代从上线咸宁通城籍人员何某购买含有“依托咪酯”药品成分的“上头电子烟”,进而向他人进行兜售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为实现全链条打击,彻底阻断电子烟的上线源头,7月27日,侦查民警赶赴通城,在县城区某酒店现场抓获正在制作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吴某,现场查缴“依托咪酯”6克、制作电子烟工具一套、查获含“依托咪酯”药品电子烟23根、电子烟嘴30个。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何某交待,他们在偶然中抽吸“上头电子烟”依赖成瘾后,通过以贩养吸,同时赚取不法得利。

目前,因为涉嫌防害药品管理犯罪,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被时髦“上头电子烟”所迷惑,如发现有人贩卖或滥用依托咪酯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实习编辑:徐鹏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