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执行,其它人才补贴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2)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报考教师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报考教师岗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安家费。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安家费分2次发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发放50%,试用期满后发放50%)。
(4)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专业人才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报考教师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其它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报考教师岗位的)本科生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均分5年发放。
通山县教育局
通山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0日
来源:通山教育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