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方弋辉)7月21日,大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数日前被一名陌生男子诈骗500元。
接到报案后,大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反应,通过对涉案线索进行研判,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蔡某某,并于当日在蔡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蔡某某到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蔡某某2023年5月曾因实施诈骗被通山县公安局处以12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7月9日18时许,蔡某某因囊中羞涩而心生歪念,于是联系水电工徐某进行“业务洽谈”,与徐某约定第二天看房,并表示看完房可当场支付1万定金。
22时许“协商”完毕后,蔡某某让徐某送其回家,两人途经大路乡塘下村某便利店时,蔡某某以“微信已限额无法支付”为由,请求徐某帮其兑换现金500元用作礼金,徐某顾及“大单”在前,便帮其成功兑现500元。后徐某问何时去看房,蔡某某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向其讨要500元时也是一拖再拖,后面干脆拒绝回复,徐某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即选择报警。
7月21日19时许,通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20时许办案民警已依法将蔡某某送至通山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