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举案普法。权威解读,服务民生。大家好,欢迎收听FM99.3通山之声大型普法直播访谈栏目《法治热线》。我是主持人克胜。我们的节目直播时间为周四下午的五点至五点半。欢迎大家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电话2390993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同时也可以下载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在线同步收看。

主持人:黄克胜
今天做客我们直播间的是来自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和高新股负责人何炜。首先请嘉宾跟广大听众、网友打个招呼。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徐细荣,很高兴今天做客《法治热线》栏目,和大家一起探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高新股负责人何炜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何炜。
主持人:黄克胜
今天两位嘉宾做客我们法治热线栏目,跟我们讨论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内容。请先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6年5月15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本法共六章五十二条。制定本法主要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主持人:黄克胜
科技成果具体是指什么?科技成果转化又是指什么?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主持人:黄克胜
如果有科技成果要如何进行登记申报?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高新股负责人何炜
根椐《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规定,登记时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基础理论成果办理登记时需准备材料: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基础理论成果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
(二)应用技术成果办理登记时需准备材料:相关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完成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告;应用证明(盖章)。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实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办理登记时需准备材料: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所取得的为解决各类复杂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方案,包括重大问题和事项的发展战略、规划、预测、项目评价、可行性论证、对策分析管理方案和理论方法等。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一)网上提交资料。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2.点击登录跳转到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后点击登录(没有账号,需要进行注册);
3.选择咸宁市科技局;
4.选择实施清单名称为“科技成果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二)成果公示。经审核通过登记的科技成果后需在湖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颁发证书。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咸宁科技局颁发省科技厅统一印制《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者给予科技成果登记号。
主持人:黄克胜
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有哪些?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高新股负责人何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主持人:黄克胜
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予以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哪些?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二条,对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予以支持:
(一)能够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形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新产业的;
(二)能够显著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的;
(三)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的;
(四)能够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
(五)能够促进现代农业或者农村经济发展的;
(六)能够加快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
主持人:黄克胜
最近在新闻里看到咸宁通山(武汉)离岸科创园正式开园,已入驻高新技术企业。这个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什么?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主持人:黄克胜
如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高新股负责人何炜
高新技术企业具体申报流程是: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注册填报(两网注册)。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和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3.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给省认定机构。其中“上传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截止时间:6月2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 7月23日。因此今年的申报时间已过。如有需要的请认真准备资料,等待明年申报。具体情况请向县科经局高新科咨询,咨询电话:13687141177。
主持人:黄克胜
我县在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方面,有什么激励政策?
嘉宾:通山县科经局党组成员徐细荣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山政规〔2021〕6号),对当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通过招商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合同期内整体迁移到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给予20万元奖励。对纳入高新企业后备库的企业在培育期间(不超过2年),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主持人:黄克胜
好的听众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来自县科经局的嘉宾们的交流分享,也感谢听众朋友们的关注与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编辑:葛素文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