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通山:开展文书评比 严把案件“质量关”

“第一次参加文书评比活动,发现自己在撰写审查调查报告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我要结合文书评比细则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提升办案质量。”去年入职的通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袁哲在参加案件文书评选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办案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今年五月份,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文书评比活动,评选范围为2023年1-5月由县纪委监委各室部组选送的20份文书。

评审中,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重点围绕用词恰当、要求齐全、表述精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格式规范、结构齐全、排版恰当等九个大类10个小项对案件文书进行评查,筛选出精品文书和质量较差的文书,梳理和排查每个文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选结束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对在文书评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总结提炼共性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对评审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逐一向报送室部组反馈。

“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调查报告中没有对王某某是否有前科进行说明。”

“孔某某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未对孔某某等人的违纪行为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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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业务培训课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通报了机关各办案组2023年上半年文书评选结果,并指出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以问题为抓手,找准“点位”、理清“根源”、堵塞“漏洞”,这是该县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推进执纪执法工作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有效举措。

“案件文书决不能搞‘差不多’‘过得去’,通过这种以赛促学、以‘评’促‘改’的方式,助推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查漏补缺,‘练内功’。”通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全县纪检系统案件文书的指导和把关,并对此次文书评审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李超)

来源:通山县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