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视丨非法捕捞零容忍!通山县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审理

云上通山报道:(全媒体记者 唐尚伟 见习记者 夏雨 实习生 黄国昊7月4日上午, 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大畈镇官塘村界首文化广场公开审理郭某钦(通羊),陈某凡(大畈)、陈某希(大畈),刘某霸(大畈),徐某猛(慈口)等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副县长焦汉雄、市水产局负责人、市禁捕办副主任黎伟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敏,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有关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等在庭审现场旁听。

据了解,2023年3月1日至4月25日晚,通山县石航村的村民郭某钦(男,56岁),在明知慈口乡慈口村富水湖水域正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获利,利用自制的电捕鱼器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活动,并被央视“聚焦三农”栏目曝光。经鉴定,郭某钦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获利810元。

法庭经过认真仔细的庭审调查,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钦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钦应承担非法捕捞水产品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被告人郭某钦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场认罪认罚。

听了被告人郭某钦的审判,在场的人民群众都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带来的危害,了解到非法捕捞水产品将会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袁勇启

大畈镇官塘村村支书

今天观看了现场巡回审判法庭,让我感受很深刻,让我意识到非法捕捞绝不能干,也意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陈朝美

通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刑事审判庭庭长

“十年禁渔”启动以来,富水湖的生态资源呈现良好恢复态势,水变清了、空气变得更清新,两岸的环境也变得更美了。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员受利益驱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大肆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应当依法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让群众真切听到法治的声音,提高以案示教的效果,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长江水域生态意识,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这次巡回审判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县多次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是增殖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我县共向富水湖投放鱼苗近4亿尾。今天上午,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大畈镇在富水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计5万尾草鱼、青鱼、鲢鱼、鳙鱼鱼苗被投放至富水湖流域中。

增殖放流优生态,鱼水和谐美富水。通山县按照“十年禁捕”的工作要求,一直致力于修复富水湖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不断扩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已经取得了名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编辑:阮百川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