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袁若洪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精神,经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评定,拟确认袁若洪同志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

联 系 人:孟少华

联系电话:0715-2365903

联系地址: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维稳指导室

附件:袁若洪同志事迹

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附  件:

袁若洪同志事迹

袁若洪,女,汉族,入党积极分子,大专文化,1989年6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22326198906140023,现任通山县公安局辅警。

5月23日下午6时许,市民余女士带着其孙子从县公安局门口经过,其孙子喉咙突然被什么卡住了,嘴巴说不出话,脸色开始发青。余女士神情慌张,不停地用手指抠其孙子的嘴巴,拍打其后背,但还是无济于事,孩子生命危在旦夕。县公安局辅警袁若洪当时下班路过,看到这一幕后,意识到男孩极有可能是被异物卡住喉咙,打120急救电话肯定来不及了,便不顾施救失败的风险,立即上前果断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对男孩进行施救。一分钟后,男孩吐出一颗硬币大小的糖果,呼吸开始顺畅,脸色开始红润,孩子终于转危为安。随后,袁若洪给余女士科普了“海姆立克急救法”才离开。

5月25日,市民余女士与家人来到县公安局为袁若洪送上锦旗,表达对她的感恩之情。袁若洪果断出手救助男孩的事迹被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好评。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