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目的不同: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功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减低疾病发生的风险,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保健食品按照规定的食用量食用,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压急性和慢性危害。药品还可以有毒副作用。
使用方法不同:保健食品仅口服使用,药品还可以注射、涂抹等使用方法。可以使用的原料种类不同: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来源: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