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
通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程 昌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志明为通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程 昌的通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义晓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朱景旺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徐坤来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志明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正龙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夏亚军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楚峰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