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舒诚树、舒思波两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精神,经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评定,拟确认舒诚树、舒思波两位同志英勇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

联 系 人:孟少华

联系电话:0715-2365903

联系地址: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维稳指导室


中共通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附  件:

舒诚树、舒思波同志事迹

舒诚树,男,1976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燕厦乡北冲村九组人,现为燕厦乡北冲村辅警。

舒思波,男,1971年2月出生,小学文化,燕厦乡北冲村三组村民。

2023年3月13日凌晨3时13分,在家休息的舒诚树接到同村村民舒克章从武汉打来的求救电话,说他家发生了火灾。舒诚树急忙穿好衣服,携带两个灭火器驾车奔向事发地,途中分别向县公安局燕厦乡派出所所长和北冲村支书进行了电话报告。

到达现场后,火势十分猛烈,并且向隔壁房屋蔓延,在场的几位村民都不知所措。舒诚树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冲进火场用灭火器对着大火一阵狂喷,但火势并没有减弱。这时房主王二花告知还有6个孩子(系房主几个儿子的孩子)在房内睡觉,舒诚树赶紧在屋边洗菜池接了一盆水,顾不得天气寒冷,往头上一倒,奋不顾身再次冲进火场。他一边用手捂住鼻子,一边弓着身子,一边躲避坠落的物体,极力寻找屋内的孩子。在孩子的房门口,他背对着蔓延过来的火苗和浓烟,不顾一切冲进房子,左手抱一个4岁的小孩(舒全勇),右手夹一个6岁的小孩(舒星月),让另外两个10岁左右的小孩(舒晨和舒小贝)抓着自己的衣服,一起冲出了火场。

村民舒思波闻讯后,也紧随其后,从二楼救出了3个月大的婴儿舒晓和6岁的小孩舒夕。孩子全部救出后,舒诚树一面向119报告火场情况和位置,一面继续参与组织扑救。而此时,房主王二花想起屋内还有现金和贵重物品,便冒险冲进二楼抢救财物。舒诚树得知后,第三次深入火场,将王二花拖了出来,并安抚她:“只要人没有事,一切都会有的。这个时候不要添乱,救火的事交给我们!”随即让几位邻居看住她,便再次和周边群众、派出所干警一起扑火,将滚烫的液化气罐搬到安全地带。直至凌晨6时许,大火才被扑灭,舒诚树的喉咙已经沙哑,但所幸大家平安无恙。

舒诚树、舒思波两位同志的英勇事迹发生后,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湖北日报等主流官方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