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歌手”走红网络 谁侵了谁的权?

人工智能创造的“AI歌手”,与真正的歌手相比,不仅能够以假乱真,还可以“想让谁唱让谁唱,想让唱什么就唱什么”,这看着挺新鲜,也挺热闹,却面临着多种法律问题。有音乐业界人士质疑,在未经相关授权的情况下,训练AI歌手时使用大量歌曲,是否侵犯了著作权?5月22日,长江云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


专家:被“训练”出来的AI歌手使用他人的录音制片也是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再去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那么,AI歌手本身就是被他人的录音制品“训练”出来的,这算不算侵犯著作权法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利用他人有著作权的作品,以获得授权和支付费用为一般原则,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训练AI歌手使用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歌曲,并非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特定事由,该类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专家:AI歌手不是民事主体  开发企业和个体享有法律权利和责任

“AI歌手”走红网络,其实很多创作者、主播、用户、商家、广告主等等,都是平台生态的参与者。前不久,某视频平台更新规范——在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同时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那么,目前的知识产权法中,有没有对AI歌手知识产权的限定或者保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AI歌手是一个虚拟的角色,从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上来看,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在我国著作权法上并无独立的法律地位,无法直接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但是,开发AI歌手的企业和个人则可以依法享有相关权利。众所周知,歌曲由歌词、曲谱两部分组成,分别由词作者和曲作者享有著作权。AI歌手‘’演唱’的歌曲涉及到前述著作权人,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来说,演唱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歌曲直接涉及到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将演唱在网络上播放或者录制下来之后发至网络平台播放,还涉及到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如果不在网络上播放,那么可能会侵犯到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所享有的广播权。”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