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20]5号文)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发布的《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通山政发[2022]7号),我局拟定对已公告关闭8家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进行公告注销,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公告发布15日内,采矿权人如有疑问,请联系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电话:0715-2362196)。
特此公告。
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0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