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通山这里正常上班!

广大居民朋友:

5月20日,原本是平凡的一天,但因为谐音“我爱你”、华丽变身为一个浪漫的时刻,是青年朋友们结婚登记的高峰日,恰值2023年5月20日为周六(不属于法定工作日),但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在“5.20”期间做好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为满足广大青年实现“5.20”结婚领证的美好愿望,体现“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服务理念,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5月20日当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办理地址和办理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3年5月2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7:30

(二)办理地址:通山县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方式:结婚登记当事人现场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二、预约时间、预约方式

(一)预约时间:当事人应提前2天通过网络预约、电话确认等形式预约登记。

(二)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个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点击“便民服务”中的“湖北婚姻预约登记”进行预约;

2.手机下载鄂汇办APP,选“便民服务”中“婚育服务”选项,点“查看全部本地可用服务”进行预约。

3.电话预约(咨询):0715-2358831

三、结婚登记所需材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双方均不是咸宁市户籍的,需持双方在本地的有效居住证;集体户口为本人页原件,若是复印件的要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现役军人须出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5.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6.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四、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

2.请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登记处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举办一场庄重典雅、时尚浪漫、文明节俭的婚礼,是新时代新人们的共同期盼,是新人家属的共同追求。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避免“5.20”当天因证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需理性对待,不盲目跟风,我们提倡天天都是好日子,婚姻是否幸福与婚姻登记日期无关,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共同经营,非必要不在特殊日期扎堆登记,最后感谢您对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通山县民政局

(编辑:谭茜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