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切实保护长江流域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通山公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水域非法捕捞以及与非法捕捞相关联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通山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查获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慈口乡派出所
2023年5月7日凌晨2时许,慈口派出所联合乡政府执法部门在富水湖流域开展禁捕巡查过程中,发现在慈口乡慈口街道有人贩卖新鲜鱼。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凡和陈某希两人于5月6日晚上21时许,从家中带着禁用网具划船前往慈口乡慈口村二组下邓处富水湖水域非法捕捞红尾、翘嘴(系我县富水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品种)等渔获物228.3斤,后带至慈口乡慈口街道进行贩卖时被慈口派出所民警查获。经讯问,该两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凡、陈某希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西城派出所
自2021年1月1日通山县富水流域实施禁捕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明多次在富水流域通山县通羊镇港口村河段利用密眼渔网捕捞各类水产品,然后交由其妻徐某晚在通山县汉林农贸市场出售。
西城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掌握到线索后,于2023年5月7日凌晨,在徐某明家中查获、扣押渔网1张。经讯问,徐某明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东城派出所
2023年4月25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钦在通山县富水湖流域丁家畈河段利用渔船、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时发现被“拍照”后离开现场;2023年4月26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钦利用渔船、电捕鱼器设备在通山县富水湖流域“朱家坝”河段进行非法捕捞时,发现自己的非法捕捞过程被无人机拍摄后便离开现场。
5月8日,东城派出所民警通过前期掌握的线索,在郭某钦家中将其抓获,郭某钦到案后对自己利用渔船、电捕鱼器在通山县富水湖丁家畈河段、“朱家坝”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钦曾于2020年因非法捕捞被判处拘役刑罚,回归社会后,仍不知悔改,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通山县公安局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