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通讯员 成细兰)近日,洪港镇一名七旬老人张某某因公然侮骂他人被通山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3年3月3日19时许,张某某与成某某双方因砍树的琐事发生口角后,经洪港派出所民警现场调解并作口头警告张某某等人不得再因琐事公然辱骂成某某及其家人。3月6日15时许,张某某再次在洪港镇三源村操场公共场合公然随意谩骂成某某,成某某的儿子成某杰见状上前与张某某发生打架,将其打伤。3月23日,张某某因公然侮骂他人被通山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由于张某某的年龄为七十周岁以上不执行),成某杰因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法律不真空,若只因逞一时口舌之快,公然侮骂他人,发泄私愤,都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群众要自觉提升文明素养,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绝不可因一时情绪冲动,弃法于不顾。
(编辑:阮百川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