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阚丽莎 舒文琪
“您好,我是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我们这里有一件司法救助案件……”这一通跨省电话,启动了跨省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按钮。
收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调查函后,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并请求支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牵头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多次调试和联机,于3月17日,成功促成了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远程视频连线。
“她妈妈已经去世了,父亲身体不好,住的泥巴房已垮塌有十余年了,只能借住在她叔叔家;哥哥一家都在外省打工,嫂子需要照顾家里三个小孩子。她自己都还没有成家,现在受伤成了这样,一个女孩子家,难啊……”汪某某所在村委会干部乐某某心情沉重地说道。
据了解,汪某某在一起民事案件中造成重伤二级,残疾四级,丧失了劳动能力。被告人赵某某、冯某无赔偿能力,未对被害人进行任何赔偿。
对于汪某某提出的救助申请,检察机关认为汪某某的状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助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了汪某某的家庭生活状况,帮助汪某某依法办理司法救助。
“感谢各位检察官同志,是你们对我的帮助和关怀,让我走出了阴霾,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远程视频会议结束时,救助申请人汪某某和父亲眼含热泪,对视频两端的检察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李映雪检察长表示,该院将积极配合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继续跟进该案件,确保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落实到位,真正将司法关怀送到司法救助申请人手中。
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努力做好司法救助、释法说理和其他帮扶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将检察温情传递到人民群众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