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通山检察院 拧紧社区矫正“安全阀”

本报讯 通讯员阚丽莎报道: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形。近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联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集中点检督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督查中,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结合检察监督职能,从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出发,对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在矫正期间,思想上绝不能放松,要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外出请假制度、手机定位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更不得做出一切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勉励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认罪悔罪,规范言行,顺利回归社会。

督查结束后,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查阅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及台账,认真检查了日常报到、教育学习、社区劳动、请销假管理、电话抽查、电子定位等工作情况。

据悉,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为促进这类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做好社区矫正监督,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助力平安通山、法治通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