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2月14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城区电子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责任单位:建设银行)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二、(责任单位:视讯公司)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三、(责任单位:邮政公司)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四、(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五、(责任单位:农业银行)
未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3年2月14日
(编辑:谭茜 二审:程思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