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涉多家知名品牌!

近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
2022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
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被抽查的295批次样品中
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
62批次产品不合格
生产企业涉及
“天津速可达”“天津捷豹科技”
“河北骏鹿”“上海永久”
“阳光铃木电动车”......

40批次
电动自行车样品不合格

抽查、检验的195家企业生产的195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中:

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5%。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格,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现象;二是生产企业使用的零部件一致性不好,同一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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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1%、24.9%、20.5%。

40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样品
标称生产单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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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批次
电动自行车电池样品不合格

抽查、检验的67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样品中:


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0%。

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低温容量、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

锂离子电池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2hr容量、I2(A)放电、过充电、短路保护、低温放电、壳体阻燃性、放电过流保护。

22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样品
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名称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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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企业 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

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4家,有7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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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 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

  • 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 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 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