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样品不合格
抽查、检验的195家企业生产的195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中:
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5%。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格,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现象;二是生产企业使用的零部件一致性不好,同一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差异。






电动自行车电池样品不合格
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低温容量、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
锂离子电池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2hr容量、I2(A)放电、过充电、短路保护、低温放电、壳体阻燃性、放电过流保护。




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 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