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命名表彰2021—2022年度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县的公示
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拟命名表彰2021—2022年度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县,现公示如下:
拟命名表彰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名单
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黄冈市、荆门市
拟命名表彰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市、区)名单
武汉市:武昌区、江岸区、汉阳区、青山区
黄石市:西塞山区、大冶市
十堰市: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
襄阳市:保康县、老河口市、襄州区、谷城县
宜昌市:宜都市、夷陵区、远安县
荆州市:松滋市、石首市
荆门市:沙洋县、东宝区、钟祥市
鄂州市:梁子湖区
孝感市: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
黄冈市:罗田县、武穴市、蕲春县、红安县
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
随州市:曾都区
恩施州: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22日前,向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反映,联系人禹海华:电话:027-87239099、18672337811,传真:87239105。
省委平安湖北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