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关于2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根据省、市“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复查。现将检查发现2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通山仁爱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仁爱门诊部存在不合理医疗、无处方管理、无进销存台账管理、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874.00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责令通山仁爱门诊部整改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74.00元,并处罚款12874.00元

二、通山县福仁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县福仁堂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进销存台账管理不规范、超病种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85.00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责令通山县福仁堂大药房整改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85.00元,并处罚款11885.00元

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