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陈艺夫 通讯员 柯国强 郑峥)11月28日,通山警方侦破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捣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1个,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60件,涉案总价值30余万元。
今年11月9日,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经侦大队民警在联合侦查中发现,嫌疑人黄某(现年60岁,湖北通山人)和宋某(现年45岁,湖北通山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从湖南长沙和江西上栗购进一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在通山通羊镇一出租房内,批发销售给零售店或其它用户,从中牟取高额利益。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黄某原是烟花爆竹公司销售员,曾因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危险物质被依法打击处理;宋某曾经营烟花爆竹商铺。俩人眼见当前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便决定铤而走险,从外地购入烟花爆竹运输到通山进行售买,牟取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编辑:金崇
二审:程洪洋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