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第三十期)】这些营业厅,请迅速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26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文明创建重点点位,电信、移动、联通、水气电等便民营业厅网点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国家电网犀港营业厅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①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②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

③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④室内未见明显禁烟标识。


2、景元燃气分公司营业厅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①未见意见箱或意见薄;

②未设置显著位置展开不少于3条公益广告;

③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④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

⑤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3、南市路电信营业厅

责任单位(电信公司)

①未见意见箱或意见薄;

②未设置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③未设置巡检日志;

④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⑤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4、南市路移动营业厅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

①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5、国家电网通羊营业厅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①未设有“一米线”或设置电子叫号系统;

②未设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条公益广告;

③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④非机动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⑤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

⑥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⑦室内未见明显禁烟标识。


6、国家电网洋都营业厅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①未设有“一米线”或设置电子叫号系统;

②未设有巡检日志;

③未设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条公益广告;

④未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⑤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

⑥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⑦室内未见明显禁烟标识。


7、通山供水营业大厅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①未设有“一米线”或设置电子叫号系统;

②未设有巡检日志;

③未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

④室外未设置灭烟筒。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2年10月26日

(编辑:徐微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