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通山报道:(特约通讯员 阚丽莎) “前面红灯,请小心。” “请将电动车退回等待区,耐心等待。” “您好,此处为禁停路段,请尽快将车驶离。”......
为积极宣传、参与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不断浓厚文明、和谐、礼让的交通出行氛围,通山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组织青年干警参与“每天三小时 志愿我先行”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10月24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带头穿上红马甲,化身志愿者,走上单位包干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
县检察院志愿者在检察长带领下,前往责任路口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广大市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递“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号召大家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同时增强自身文明出行意识,共同推进畅通有序、文明和谐交通环境的建立。
此次活动中,县检察院干警用耐心和热情传递文明,以实际行动引导文明出行,倡导文明新风。接下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增姿添彩!
在此,检察官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1、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统一方向)、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
2、服从民警指挥,行车时不争道、抢道,不随意变道掉头,不乱停乱放,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开斗气车。
3、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
4、行人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护栏。
5、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
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配合街面警力、交通志愿者的指挥和管理,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己之力。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