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关于公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通山县公安局关于公布常态化

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推动通山县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通山县公安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问题线索举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教育领域: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疗领域:在医疗卫生领域暴力伤医、违规执业、医疗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金融领域:在金融放贷领域实施“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市场领域:在市场流通领域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建筑领域:项目建设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交通领域:在交通运输中非法客运、操控运输市场、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自然资源领域:“沙霸”、“砂霸”以及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八)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人员赴境外从事电话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提供网络推广(引流)洗钱(跑分)等非法支持行为;

(九)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通山县公安局扫黑办:110、0715-2393226

来信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5号(通山县公安局扫黑办)

来访地址:通山县公安局三楼3008室(国家法定工作日)

检举、揭发、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事实清楚、对象明确,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举报人和公安机关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山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2年10月20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