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第二十四期)】 这些学校,请立即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14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文明创建测评重点点位,学校(小学、中学)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学校(小学、中学)责任单位:教育局

1、通羊四小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②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③校园内空中缆线杂乱。

图1(通羊四小)

图2(校园内空中缆线杂乱)

图3(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2、景元小学

①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②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③校园有乱扔垃圾,纸屑。

图1(景元小学)

图2(校园有乱扔垃圾,纸屑)


3、文星学校

①卫生死角,未达到无烟校园、存在吸烟现象;

②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③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④未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

⑤未设置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

图1(文星学校)

图2(公共卫生间)

图3(办公楼角落有明显垃圾,烟蒂等,未达到无烟校园,存在吸烟现象)


4、双语学校

①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②显著位置未见学生守则;

③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图1(双语学校)

图2(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5、县一中

①教学楼办公室室内有烟具摆放,视为有吸烟现象;

②教学楼公共卫生间未开放;

③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④校内机动车无序停放;

⑤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⑥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图1(县一中)

图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6、振新学校

①消防设施灭火器过期;

②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图1(振新学校)

图2(食堂灭火器过期)


7、职教中心

①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②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③非机动车无序停放。

图1(职教中心)

图2(非机动车无序停放)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2年10月14日

(编辑:徐微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