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14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文明创建测评重点点位,学校(小学、中学)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学校(小学、中学)责任单位:教育局
1、通羊四小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②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③校园内空中缆线杂乱。
图1(通羊四小)
图2(校园内空中缆线杂乱)
图3(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2、景元小学
①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②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③校园有乱扔垃圾,纸屑。
图1(景元小学)
图2(校园有乱扔垃圾,纸屑)
3、文星学校
①卫生死角,未达到无烟校园、存在吸烟现象;
②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③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④未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
⑤未设置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
图1(文星学校)
图2(公共卫生间)
图3(办公楼角落有明显垃圾,烟蒂等,未达到无烟校园,存在吸烟现象)
4、双语学校
①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
②显著位置未见学生守则;
③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图1(双语学校)
图2(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5、县一中
①教学楼办公室室内有烟具摆放,视为有吸烟现象;
②教学楼公共卫生间未开放;
③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④校内机动车无序停放;
⑤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⑥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图1(县一中)
图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6、振新学校
①消防设施灭火器过期;
②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图1(振新学校)
图2(食堂灭火器过期)
7、职教中心
①文明校园创建资料未整理;
②未见消防设施巡检日志;
③非机动车无序停放。
图1(职教中心)
图2(非机动车无序停放)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2年10月14日
(编辑:徐微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