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第二十二期)】 这两家集贸市场,请立即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11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文明创建重点点位,集贸市场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集贸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1、月亮湾农贸大市场

▲图1(电子显示屏未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非机动车无序停放)

▲图2(市场内外商铺占道经营)


▲图3(活禽售卖宰杀)


▲图4(公厕未正常对外开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现象)


▲图5(有积存垃圾现象)

①未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

②未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③未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④市场内外商铺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⑤非机动车未有序停放;

⑥活禽售卖宰杀现象;

⑦公厕未正常对外开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现象;

⑧有积存垃圾现象。

2、汉林农贸市场

▲图1(市场内外商铺占道经营)


▲图2(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图3(有积存垃圾现象)


①市场内外商铺占道经营

②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③有积存垃圾现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2年10月11日

(编辑:葛素文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