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第二十期)】这两家银行,请立即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10月8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文明创建重点点位,银行、邮政网点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湖北银行通山支行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无序不规范停放现象

②灭火器三个月内未巡检

③门口未摆放灭烟桶

④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未设置扶手

2、中国建设银行通山支行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无序不规范停放现象

②门口未摆放灭烟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2022年10月8日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