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概况
(一)全国
10月4日0—24时,全国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7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0例,本土病例223例(内蒙古64例,广东34例,四川32例,云南23例,江苏22例,重庆10例,宁夏7例,山西6例,西藏5例,陕西5例,湖南4例,北京3例,天津2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浙江1例,安徽1例,山东1例,河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全国现有确诊病例2876例(重症病例1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1620例,无现有疑似病例,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95791人。全国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61例,其中境外输入114例,本土病例747例(内蒙古243例,新疆91例,天津57例,云南50例,西藏37例,四川34例,宁夏29例,广东24例,江苏18例,湖北18例,贵州17例,陕西17例,浙江14例,河南14例,重庆14例,甘肃13例,河北12例,湖南10例,山西7例,上海6例,山东6例,黑龙江5例,安徽4例,广西4例,北京1例,辽宁1例,吉林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16例(境外输入9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7例(境外输入6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872例(境外输入76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047983例(香港416548例、澳门793例、台湾6630642例)。
(二)湖北省
10月4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0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3例(武汉市1例,境外输入2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3915例,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430例。
10月4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武汉市9例,黄石市1例,荆门市1例,孝感市1例,均系新疆来鄂闭环管控人员;襄阳市1例,为内蒙古来鄂人员;荆州市5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3例(武汉市30例,黄石市1例,襄阳市2例,荆州市19例,荆门市3例,鄂州市1例,孝感市4例,随州市2例;境外输入21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189人。
(三)咸宁市
10月4日0-24时,咸宁市新增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现有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风险提醒
(一)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分布
截至10月4日17时,全国现有672个高风险地区,涉及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6个设区市(区);703个中风险地区,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7个设区市(区);163个低风险地区,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7个设区市(区)。(全国高中低风险疫情地区详情通过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页面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风险地区分布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通州区梨园(地区)镇,大兴区黄村(地区)镇;
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石家庄市裕华区,廊坊市三河市;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大同市云州区、阳高县,朔州市朔城区,吕梁市离石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土默特左旗,赤峰市林西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包头市青山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东风区、郊区、富锦市、前进区、汤原县,七台河市勃利县,黑河市爱辉区、嫩江市,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哈尔滨市香坊区;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崂山区,东营市东营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宁市任城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东西湖区、黄陂区;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长沙市望城区;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大鹏新区,惠州市惠城区、惠东县,东莞市东城街道;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眉山市东坡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黔西市、金沙县、赫章县、织金县、纳雍县,贵阳市花溪区;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盈江县,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雁塔区、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城区、秦都区,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靖远县;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固原市原州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沙依巴克区、米东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塔城地区乌苏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
上海市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徐州市邳州市,苏州市吴中区,扬州市广陵区,镇江市京口区;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二)重点地区病例报告情况
1.全国新增本土感染者前列省份情况
10月4日0-24时,内蒙古新增本土感染者307例(确诊病例64例、无症状感染者243例);新疆新增本土感染者91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云南新增本土感染者73例(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50例)。
2.我省周边省份新增本土感染者情况
10月4日0-24时,重庆新增本土感染者24例(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陕西新增本土感染者22例(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7例);河南新增本土感染者15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4例);湖南新增本土感染者14例(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安徽新增本土感染者5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江西无新增本土感染者。
三、公众健康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二)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当地疫情风险提示,做好个人防护。外省来咸返咸人员务必遵守湖北最新防疫政策,按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等报备。
(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9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按照我省当前防疫政策,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进入社区、小区、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5天内(120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信息。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