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概况
(一)全国
9月25日0—24时,全国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95例,其中境外输入60例,本土病例235例(贵州154例,四川35例,黑龙江16例,西藏9例,广东7例,天津3例,云南3例,宁夏3例,青海2例,内蒙古1例,重庆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全国现有确诊病例2962例(重症病例4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968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36475人。全国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04例,其中境外输入107例,本土病例597例(宁夏184例,黑龙江141例,贵州97例,西藏89例,天津16例,青海16例,四川13例,新疆8例,江苏5例,广东5例,江西3例,山东3例,云南3例,陕西3例,河南2例,湖北2例,河北1例,内蒙古1例,浙江1例,安徽1例,广西1例,海南1例,重庆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332例(境外输入132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06例(境外输入5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1333例(境外输入76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6662991例(香港412147例、澳门793例、台湾6250051例)。
(二)湖北省
9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2例(恩施州1例,境外输入1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累计治愈出院63914例,累计病亡4512例,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8428例。
9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武汉市报告,为新疆来鄂闭环管控人员),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4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20例(武汉市8例,襄阳市1例,荆州市4例,鄂州市7例,随州市3例,恩施州179例,潜江市1例;境外输入17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851人。
(三)咸宁市
二、风险提示
截至9月25日23时,全国现有687个高风险地区,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3个设区市(区);820个中风险地区,涉及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设区市(区);113个低风险地区,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设区市(区)。(全国高中低风险疫情地区详情通过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页面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风险地区分布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栾城区,唐山市丰润区,辛集市辛集市,保定市涿州市;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赤峰市红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黑河市爱辉区,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牡丹江市海林市;
上海市松江区,青浦区;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吉安市永丰县、经开区;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防城区;
海南省万宁市,三亚市吉阳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宜宾市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泸州市江阳区,内江市经开区、市中区、东兴区,达州市达川区;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毕节市七星关区、织金县、纳雍县;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酒泉市肃州区,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头屯河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塔城地区乌苏市;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乡;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南通市启东市;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重庆市潼南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全国新增本土感染者前列省份情况
2.我省周边省份新增本土感染者情况
三、公众健康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二)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当地疫情风险提示,做好个人防护。外省来咸返咸人员务必遵守湖北最新防疫政策,按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等报备。
(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9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按照我省当前防疫政策,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进入社区、小区、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5天内(120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信息。
来源: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