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例如《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文明养犬,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链)牵引等安全措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如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系犬绳(链)牵引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例如《条例》规定,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健身、娱乐、宣传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健身、娱乐、宣传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全天及工作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