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1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违法案例予以公布。
一、违法主体名称:
通山县王明璠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24MA4958BM11;注册地址: 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村委办公楼;
二、法定代表人:陈小荣
三、违法事实:
2022年6月24日,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通山县王明璠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15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30236元。2022年7月15日,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拒不改正后。2022年8月9日,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2年9月7日,通山县人社局已向县公安局《关于商请提前介入查处重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函》,县公安局已经介入侦查。目前,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法定程序跟进处理。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