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通山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并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2年9月8日至11月8日。
二、整治范围:通山县城区以及各乡镇主干道、主要街道。
三、整治重点:
1、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非法加装雨篷、非法营运、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2、摩托车、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行驶、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在城区以及各乡镇主次干道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随意乱停乱放的;
4、驾驶无牌无证的两轮车、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等机动车
辆上路行驶的;
5、驾驶残疾人专用车、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等机动车非法营运拉客、载客的。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警力,在城区以及各乡镇主要路段、路口设置多个执勤点,常态化从严查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制发宣传单、短视频等方式,依托社区网格,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并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交通违法曝光。
请广大市民配合支持!
通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8日
来源:通山公安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