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8月26日,县创文办督查组人员,对主次干道、小区、背街小巷、城市社区、水体、小学等实地考察点位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次干道
1、主次干道:九宫大道 - 新城大桥东侧 - 中石化大楼
中石化大楼西侧2块大型广告牌,南侧3块大型广告牌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中石化)
① 办公楼外墙的广告牌存在坠落的风险,安装部件存在不牢固因素,存在安全问题。
②办公楼外墙广告牌影响九宫大道来往车辆车主的注意力,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③办公楼外墙的广告牌严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
中石化通山分公司利用办公楼墙体、正面违规设置广告招牌盈利,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通山的市容市貌。根据《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群众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情况,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中石化通山分公司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限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文办。
县委创建办
2022年8月27日
(编辑:阮慧林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