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督查通报(第三期)】曝光!请责任单位迅速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创文工作提质增效。8月8日至12日,县创建办督查组人员,对主次干道、网吧、临街店铺等实地考察点位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次干道

1、兴业街 - 九宫大道 - 十字路口 - 杂乱飞线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视讯公司)

2、通羊大道 - 老妇幼保健院 - 电线杆倾倒

(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电信公司)

3、九宫大道-唐家地桥-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凤池西路-万成广场-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二小桥-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6、洋都大道 - 月亮湾桥头 - 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通羊大道-东都半岛(西区)-人行道地砖、路沿石破损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网吧(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1、奇遇网咖(地址:凤池中路)

①.未设分类垃圾桶;

②.显著位置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③.显著位置未设公益宣传或“遵德守礼”提示牌。

2、跨时代网咖(地址:凤池中路)

①显著位置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3、兄弟网咖 (地址:幸福小区)

①.未设分类垃圾桶;

②.显著位置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③.显著位置未设公益宣传或“遵德守礼”提示牌。

4、摩尚网咖(地址:滨河路)

①.灭火器过期;

②.未设分类垃圾桶;

③.门口未设灭烟器或灭烟盒等相关设施;

④.显著位置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⑤.显著位置未设公益宣传或“遵德守礼”提示牌。

5、网鱼网咖(地址:兴业街)

①.未设分类垃圾桶;

②.显著位置未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③.显著位置未设公益宣传或“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临街店铺

1、 月亮湾沿河路 - 临街刷洗,污水横流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 月亮湾沿河路 - 广东砂锅 - 店外灶台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同角度整改后图片)报送县创建办。

县委创建办

2022年8月12日

(编辑:谭梦星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