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察:敲警钟 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云上通山报道: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防止涉经济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7月21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30余名涉经济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讲座。

活动开始,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晓辉结合检察监督职能,从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出发,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努力提高自我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法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争取顺利融入社会,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

讲座中,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彭超以案释法,结合典型案例为矫正对象就经济类犯罪罪名、构罪标准和量刑幅度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就防范打击“洗钱”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相关知识进行普及;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并倡导社区矫正对象以自身为鉴,做好周边人的普法宣传,引导大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感谢检察机关和司法局安排的这次讲座,这次学习让我更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通过这些错误让我明白自由的来之不易,也感谢司法机关给予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讲座结束后,一名矫正对象激动地说。

据悉,此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涉经济类犯罪社矫对象的法律意识,为促进这类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做好社区矫正监督,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助力平安通山、法治通山建设。

(编辑:谭梦星  二审:唐成   终审:阮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