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发出通告,7月18日0-24时,玛曲县新增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7月18日24时,本轮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5例,具体信息如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基本情况:
病例1:老某某,男,现居住于欧拉秀玛乡贡周村一队牧民定居点,7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扎某某,男,现居住于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敦红村一队牧民定居点,7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拉某某,男,现居住于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敦红村一队牧民定居点,7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4:尕某某,男,现居住于玛曲县德吉家园小区,7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5:闹某某,男,现居住于玛曲县欧拉秀玛乡贡周村一队牧民定居点,7月18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人员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现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流调、排查、管控工作正在进行。
甘肃甘南玛曲县新增5个高风险区 7个中风险区
根据当前玛曲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24时起,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5个)
将玛曲县欧拉秀玛乡经一路、玛曲县欧拉秀玛乡贡周一队牧民定居点、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敦红村一队牧民定居点、玛曲县城区忠干路马忠餐厅、玛曲县城区姜艾路德吉家园小区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7个)
将玛曲县尼玛镇卓格社区古拉路西至忠干路段、玛曲县尼玛镇卓格社区古拉路东至赛迪路段、玛曲县尼玛镇忠干路与格萨尔西街十字路至格萨尔西街与曲隆路路口、玛曲县忠干路与格萨尔西街十字路口路段、玛曲县城区格萨尔东街首曲宾馆楼下苹果手机专卖店、玛曲县城东门桥头牧民定居点、玛曲县欧拉镇镇区主街道拉章面馆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玛曲县其它区域(除高、中风险区外)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甘肃甘南玛曲县施行一周临时性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期内实现病例清零,经专家组研判,玛曲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7月18日24时起,在全县公共场所实行一周临时管控措施:
一、在玛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保持工作正常运转。
二、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体育馆及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各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暂停营业一周。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三、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一周,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四、严控人员聚集,非必要不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五、严禁组织或举办各类校外培训。
六、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室外景点、餐饮单位(外卖)、商超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通风消毒等措施。
七、社区(村组)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玛曲县居民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玛、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县外人员在我县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来玛;确有必要的,要在抵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抵达后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九、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遵守一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十、对所有来玛返玛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